中 北 大 学 教 务 处
学籍[2019] 2号
关于做好员工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安排,结合公司实际,现就做好员工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所有在校本科生(含休学、参军入伍等保留学籍员工)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员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包含父母或监护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具体填写要求请见附件:高等学校员工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说明。
“员工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表”所有字段均需填写,即不留空白栏,如不申报,在相应栏内填写“不申报”。
三、 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数据提交时间:2019年3月1日。
因数据涉及员工和家长的敏感信息,请各学院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储存、使用各环节。各学院请于2019年3月1日前将 “高等教育员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电子版线下报送学籍管理科。报送联系人:孙老师。
2、休学、参军入伍等保留学籍员工相关信息,请所在班级联系填写,并以高亮方式显示。
3、学校将于3月5日前完成补录数据上传工作。
做好高校员工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员工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完成在校、在籍员工信息核准、补录信息采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