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源头抓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根据中组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公司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公司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教育,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对党员的教育工作,把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党支部要针对如何转接组织关系及过去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毕业生党员进行一次严肃的党性和组织观念教育。教育党员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类型
(一)毕业生党员在境内已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
1.工作、学习单位建立党组织的,根据录用(录取)通知书要求,将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学习单位的党组织。
2.工作、学习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如外企、律所或私营企业),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或转到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党组织(如司法行政机关、律协等),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毕业生党员在本校继续学习或留校工作的,如所属党委发生变更的,应将党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党委;如所在党委没有变更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党支部。
(二)毕业生党员没有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毕业生党员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本学院(校区)党委,填写《保留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汇总表》(附件2),并签订《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毕业生中共党员保留组织关系承诺书》(附件3),务必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和联络人,定期主动与所属党委保持联系,汇报思想,缴纳党费。
三、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时间安排
1. 6月20日前,全体毕业生党员联系毕业后的工作、学习单位,问清楚抬头、去向,认真填写《附件1: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汇总表》有关信息。
2.在6月20日—26日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具体办理的时间和地点,见群里通知。
四、转接要求
1.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律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行无纸化办公。
(1)学院内部转接的,问清楚转入党支部名称,在附件1中填写清楚;
(2)校内跨学院转接的,问清楚转入公司党委名称,在附件1中填写清楚填写;
(3)其余省内转接的,省内原则上只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转接,问清楚需转接的党委名称,一般不具体到支部,具体情况咨询需转入的单位。如转入组织需要纸质介绍信,需问清楚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向,以及是否还需要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转接。在附件1中填写清楚填写。
2.省外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律通过开纸质介绍信进行转接,不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操作,问清楚介绍信的抬头和去向,在附件1中填写清楚填写。
注:所有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转入党支部、党委信息,纸质介绍信的抬头去向一定事先与转入组织进行联系,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一字不差!
五、有关要求
1.集团原则上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学校教职工子弟可暂时办理托管手续,办理托管手续的党员要及时按规定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
2.对于办理托管手续的毕业生党员,其档案材料、党费的收缴、预备党员转正、培养教育等事项,由签字接收的公司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负责。
3.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密封盖章的党员档案务必交至毕业生党员本人,严禁他人代领或平信邮寄,避免档案遗失。如因特殊情况需他人代领,需递交《附件4 组织介绍信、党员档案领取委托书》及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党员档案交接要做好记录,档案领取人在转接汇总表备注栏中签字。
4.毕业生党员要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组织介绍信”,谨防丢失,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就业或去向地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提醒接收地党组织在一个月内将回执联(三联)邮寄(注意:通过邮局邮寄,不能通过快递公司邮寄)或传真、直接拍照发至指定邮箱。
5.提醒毕业生党员在规定期限内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去单位党组织,如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接转的,要及时与介绍信出具党组织联系,妥善处理。
6.就业单位有变动的个别毕业生党员,可在暑假开学一个月内带原介绍信回原单位重新开具“介绍信”(介绍信丢失,需到山西日报办理挂失启事,凭挂失启事补办新的介绍信)。
7.要求毕业生党员要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对于个别员工党员开具介绍信后长时间不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若无特殊原因,超出有效期后,公司党委要严格审查,并按党章规定要求,做出相应处理。
8.尚未转正的预备党员,更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自觉接受转入地党组织的继续考察,争取在一年预备期满后按时转正。
公司党委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