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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车辆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6阅读数:

全校各单位:

为了确保校园交通秩序,根据《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校园道路交通管理暂行办法》,严格管控校外无关车辆,结合疫情防控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车辆登记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常住人员车辆登记

常住人员车辆指在职教工、离退休人员所属车辆或配偶所属车辆。

登记办法:申请人填写车辆登记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单位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员证核验;所在单位核验信息,填写车辆登记汇总表(附件2);将汇总表交至安全保卫处综合科登记录入。

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负责汇总;车辆行驶证和常住人员或其配偶驾驶证需一致。

二、常住家属车辆登记

对校园内家属区房屋所有人家属的车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制定登记原则并汇总。

登记办法:申请人填写车辆登记申请表(附件1);向后勤管理处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员证核验;后勤管理处核验信息,填写车辆登记汇总表(附件2);将汇总表交至安全保卫处综合科登记录入。

车辆行驶证和常住家属驾驶证需一致。

三、聘用人员车辆登记

聘用人员指各单位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临聘人员等。

登记办法:申请人填写车辆登记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单位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员证核验;所在单位核验信息,填写车辆登记汇总表(附件2);将汇总表交至安全保卫处综合科登记录入。

车辆行驶证和聘用人员、驾驶员需一致。

四、校内经营单位车辆登记

校内经营单位由管理单位制定登记原则并汇总;车辆行驶证和经营单位或经营单位登记人员驾驶证需一致。

登记办法:经营单位填写车辆登记申请表(附件1);向所属管理单位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员证核验;所属管理单位核验信息,填写车辆登记汇总表(附件2);统一将资料交至安全保卫处综合科登记录入。

五、驻校单位车辆登记

驻校单位是指因工作需要常驻校园的单位,其车辆登记由校内关联部门核验并汇总。关联单位严控数量、严格审核;车辆所有人和经营单位或经营单位登记人员驾驶证需一致。

登记办法:单位填写车辆登记申请表(附件1);向校内关联单位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员证核验;关联单位核验信息,填写车辆登记汇总表(附件2);统一将资料交至安全保卫处综合科登记录入。

六、访客人员、短期返校家属车辆

访客、短期返校家属车辆不进行登记,根据工作和生活需要延续疫情防控期间进出校园报备办法。

七、其他事项

1、救护、消防、公安、校内物资配送、垃圾清运等保障性车辆不在登记范围,车辆需标识清晰。

2、常住家属、聘用人员、校内经营单位、驻校内外单位车辆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人员及业务变化及时更新数据信息;安全保卫处定期与各单位核对信息,确保数据更新及时。

3、车辆登记完成后,疫情防控期间进入校园首先查验车辆信息,再查验人员信息。请车辆所有人、驾驶员做好随车人员的健康和行程掌握,确保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4、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严格审核,确保信息无误。

5、本次统计截止时间1月12日,1月13日起开始门禁系统核验车辆。未尽事宜及时通知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员工。

安全保卫处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