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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教职工及家属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8阅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寒假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晋教办〔2021〕9号)文件精神,从严从紧做好全校教职工及家属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刻绷紧防控之弦。入冬以来,我国多地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一些省份出现校园聚集性疫情,加之境外新冠最新变异毒株出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寒假、元旦和春节临近,做好寒假期间的疫情防控,事关广大教职工生命健康,事关节日平安祥和,全校各单位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做好寒假期间的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按照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毫不松懈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堵牢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全力确保广大教职工平安度过假期。

二、做好疫情防控教育引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春节临近,人群流动、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增加,要教育引导教职工非必要不离晋,倡导“就地过年”,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降低节假日期间人员流动和旅途风险。如确需离开,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教职工去往省内其他地区的由所在单位审批,去往省外地区的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凡是离开太原市的,还须按规定履行书面请假程序;返校后按规定落实隔离观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三、严控大型聚集活动。寒假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从严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各单位原则上不举办线下大型会议、团拜、联欢、聚餐、学术交流等活动。特殊原因确需举办的,要坚持审慎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

四、加强教职工健康监测。各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教职工主动开展自我健康监测,督促提醒教职工持续做好每日健康打卡,务必每天上午11:00前完成打卡。对从省外返校的教职工及家属,应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学校所在单位报告,各单位要督促其严格按照属地防控部门要求,认真做好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五、精确掌握教职工假期动向。各单位要高度关注疫情动态,及时掌握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并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向师生员工发送风险提示或安全预警,提醒其做好个人防护;要“一人一档”建立离校教职工工作台账,精准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行踪轨迹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的中高风险区旅居情况,做好假期动态跟踪管理,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00前完成信息日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和误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错报、谎报。对于旅居中高风险区及其他确诊、疑似、密接等人员信息,涉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晋(返校)人员排查情况根据疫情情况变化随报。

七、提前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全体教职工应于开学前14天(2月11日前)返回太原市或学校,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观察14天,重点做好开学前连续14天的每日体温监测,确保如期开学。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