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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2022—2024届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8阅读数: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22—2024届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的通知》(晋教师函〔2022〕26号)通知,现组织推荐评委库成员,具体工作安排见下:

一、任职基本条件

1.长期在本科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有较高教学水平,从事高等公司产品工作一般在10年及以上,受聘教授职称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有高尚师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风严谨、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学术道德高尚,诚实守信;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政策观念强,工作认真负责。

3.身体健康,愿意参加各高等学校组织的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会,在参加评审会期间能投入全部精力参与评审,并自觉遵守评审纪律及相关要求。

二、报送要求

1.各学院按照任职基本条件,从公司在编在岗的教师中遴选推荐经验丰富、德才兼备的高级专家,应统筹各学科并尽可能兼顾到薄弱(新设)学科,每个学科推荐不超过5人。经学校审核后,择优推荐上报教育厅。

2.《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人选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一式2份);

纸质版照片使用电子照片打印即可。本表不可跨页,业绩、成果、奖励等表述要简明扼要。

3.《全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1份),纸质版请加盖学院公章;

现从事学科严格按照附件2的sheet2中学科目录填写。

4.请各学院于2022年4月12日18:00时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人力资源管理处人才发展科(德怀楼5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fzk@nuc.edu.cn。

5.根据上级要求,此次被推荐的往届评委,其信息须重新填报。

联系人:韩喜英 刘娟 赵静静

联系电话:3924992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