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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1阅读数: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2022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增强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2022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深入学习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刻领悟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丰富内涵,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发展贯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重大风险;在全校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国家安全意识,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二、活动主题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22年4月11---21日

四、主要活动内容

1、各单位要把《数据安全法》纳入学习范围,切实把握“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的工作原则,自觉担负起本部门本单位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

2、制定全校整体活动方案、宣传展板制作、总结上报等工作。(安全保卫处)

3、结合防控疫情工作,围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利用党日活动、主题班会的时机,通过网络平台、安全平台等方式组织开展国家安全知识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各单位)

4、开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5、以《保密法》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失泄密教育工作。(保密处)

6、开展老员工国家安全知识宣讲、学习等活动。(员工工作部、研究生院、各学院)

7、开展大中小员工国家安全读书活动及征文比赛活动。(校团委、各学院、附属学校)

8、开展“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优秀主题班会评选活动。(附属学校)

9、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山西教育》杂志社举办的“2022年全省中小员工国家安全教育网络课程活动”(2022年4月15日上午9:00-10:00)。(附属学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落实责任分工。

2、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调动所属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统一组织活动与自主开展活动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教育覆盖面和受益面,切实使广大师生维护国家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3、做好工作总结。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于4月20日12时前将图文并茂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报安全保卫处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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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