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清明节、劳动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增大。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清明节、劳动节假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晋教体函〔2022〕42 号)文件精神,为巩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教育引导,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备案制度
1.各单位要对教职工认真开展疫情防控、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教育,教育引导教职工及其家属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倡导放假不离校,减少不必要的出行,清明期间文明祭扫,不探亲、旅游,不聚会聚餐,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做好个人防护。
2.各单位要加强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备案制度。教职工假期期间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跨市返乡和跨区域祭扫,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太原市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要求,严格履行报备审批程序。假期结束后,外出返校的教职工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返校后7天内进行3轮核酸检测,其中第一轮必须在 24 小时内完成。
二、加强教职工健康监测,落实疫情防控“双报告”制度
1.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及临聘人员的管理,精准掌握本单位教职工及家属、共同生活居住人员的的健康状况、行踪轨迹和风险接触信息。督促提醒本单位全体教职工通过“中北天天报”进行每日健康打卡,全体教职工务必每天上午11:00前完成打卡。各单位结合教职工日报打卡情况,对本单位当天教职工健康监测总体情况进行研判,并对出现异常情况的数据核实分析,属于填报错误的,本单位联络员进行修改;确实属于异常情况,务必通知教职工到医院及时就诊。
2.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零报“双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00前在“校防控工作群”报全体教职工及家属、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实时情况;如有异常情况随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和误报。
3.教职工及家属、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或疑似病例,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在做好安全防护下第一时间就近到定点医院检查就诊。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防止疫情进入校园
1.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并掌握每名教职工山西健康码状态。教育引导教职工自觉关注个人及共同居住人山西健康码状态以及手机短信提醒,如果健康码转为“黄码”“红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在校园外山西健康码转为“红码”黄码”的,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各单位要对健康码异常人员做好信息登记,督促教职工配合属地社区完成核酸检测、集中(居家)隔离等防控措施,实施分类管理;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校防控办。
2.各单位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对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行踪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开展精准排查,按照属地要求,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bat365官网登录入口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