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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2年“五一”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阅读数:

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一、放假时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由于省内部分地区出现新冠疫情,为减少人员流动,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和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2022年“五一”劳动节假期不做调休安排,按照正常工作日上班上课,相应的1天假期调至暑假补休,请教务处提前做好有关教学工作安排。(具体安排:4月30日(周六)5月1日(周日)正常休息,4月24日和5月7日不调休,正常休息)

二、有关要求

(一)放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保证专人在岗,加强应急处置力量,重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各单位于4月28日(周四)下午17:00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报党办校办综合科(德怀楼316)和安全保卫部(处)值班室各一份。

(二)放假期间,各单位要继续压牢压实防控责任,做到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各单位要加强教职工管理,在校教职工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出校、不离市、不出省;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按照“谁批准、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外出审批备案制度。教职工非必要不走亲访友、聚会聚餐,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无关人员一律禁止入校。

(三)放假期间,员工工作部门要时时掌握员工动态信息。在校员工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如特殊情况确需外出,需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审批制度。坚持健康打卡,落实好员工健康信息台账。

(四)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相关单位要加强公务车管理,按时封存,认真开展车辆封存情况检查,严禁公车私用。

三、作息时间调整

自5月2日起,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00-- 12:00,下午14:30 --18:30。教师、员工上午上课时间不变,下午上课时间为14:30,后续上课时间顺延。

自5月2日起,学校班车下午返程时间改为18:00,地点不变。

党委办公室 董事长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