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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团队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5阅读数: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团队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教审批函[2022]14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的公司在编在岗人员均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团队格。

二、时间安排

(一)2022年9月13日9:00—9月15日18:00,申请人完成网上注册、报名。

(二)2022年9月14日9:00—9月16日18:00,申请人到教务部现场确认。

三、认定条件

(一)学历要求

申请高等学校教团队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要求

申请高等学校教团队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对其普通话不做要求。

(三)公司产品能力测试要求

申请高等学校教团队格人员,须参加省教育厅教团队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公司产品能力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具有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除外。

(四)岗前培训要求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团队格的人员须参加公司组织的新入职教师培训并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除外。

(五)体检要求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团队格人员,在县级及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当次有效。申请人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到医院体检,持贴有与网报照片一致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团队格人员体检表》(附件)(需A4纸双面打印)。

所有项目必须全部检查,提交本人体检合格表原件(化验单附后)。体检情况和结论材料须由体检医院现场出具,“体检结论”要注明“合格”或“不合格”字样。

备孕人员须完全按照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团队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选择认定机构为山西省教育厅,确认点选择bat365官网登录入口。

申请人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在网报过程中按系统提示在手机端手写签名上传。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二)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部(德怀楼一层)现场确认,按照认定条件提交个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后退回。

(2)学历证明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申请人须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学信网查无信息的,要及时申请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的,同时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的,同时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根据认定条件须进行普通话等级测试的人员,要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纸质证书遗失的,申请人须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 http://www.cltt.org/ )查询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相关信息,打印查询页面并加盖学校主管该项工作部门公章。

(4)公司产品能力测试合格证明

根据认定条件须进行公司产品能力测试的人员,要提交《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团队格公司产品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参加2022年上半年教学能力测试人员的合格证,山西省高校教团队格认定中心将于网上报名前发放。

(5)岗前培训合格证明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参加公司2021年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人员的合格证,山西省高校教团队格认定中心将于网上报名前发放。

(6)其他证明

符合教团队格认定特许条款的教授、副教授需提供本人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符合教团队格认定特许条款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符合教团队格认定特许条款的参加教育部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国家级示范项目并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合格证原件。

以上材料(1)—(6),缩印到一张A4纸的正反两面。

(7)照片

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团队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

(8)体检合格证明

《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团队格人员体检表》原件。

以上个人材料(1)-(8)原件装入档案袋中,在档案袋封皮填写姓名和手机号码。

(三)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若因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工作的,教团队格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慧群 董兵

联系电话:3922066

教务部(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