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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转发申报2019年第二批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奖励资金和高校毕业生来并工作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阅读数:

附件:附件1.docx附件2.docx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教人[2017]59号)和太原市人社局《关于2019年申报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来晋工作奖励资金申报对象

2019年入职且今年未申请来晋工作奖励,毕业于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一流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认定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生;不在规定毕业院校范围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但经毕业学校推荐、经专家学者实名推荐,经审核属于优秀博士生的人员。

二、太原市来并高校毕业生工作补助(贴)申报对象

2018年1月1日后首次来并参加工作(高校毕业生需在毕业3年内入职)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人员,具体申报条件见太原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taiyuan.gov.cn/doc/2019/09/18/922536.shtml。

三、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进行申报,于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0月31日将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附件2)交到德怀楼510会议室。

联系人:白伟伟 赵静静

联系电话:0351-3924993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