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教人[2017]59号)和太原市人社局《关于2019年申报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来晋工作奖励资金申报对象
2019年入职且今年未申请来晋工作奖励,毕业于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一流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认定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生;不在规定毕业院校范围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但经毕业学校推荐、经专家学者实名推荐,经审核属于优秀博士生的人员。
二、太原市来并高校毕业生工作补助(贴)申报对象
2018年1月1日后首次来并参加工作(高校毕业生需在毕业3年内入职)且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人员,具体申报条件见太原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taiyuan.gov.cn/doc/2019/09/18/922536.shtml。
三、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进行申报,于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0月31日将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附件2)交到德怀楼510会议室。
联系人:白伟伟 赵静静
联系电话:0351-3924993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