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安全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寒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31阅读数:

全校各单位:

2024年寒假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健康,现将寒假安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

假期前,各单位要结合冬季火灾及寒假安全事故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对所属师生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煤气中毒、实验安全、拥挤踩踏、滑冰溺水、预防网络诈骗、社会实践安全、求职安全、娱乐旅游安全等为重点内容的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消除安全隐患,规避安全风险和危险。特别是要教育师生加强大功率电器使用、明火动火、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储存等的安全管理和住宅防火防盗安全自查,加强外出活动和往返途中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滑冰溺水、意外事故的防范。另外,还要对假期值班人员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教育,确保值班人员明确值班职责、掌握值班事项、熟知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二、组织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单位要结合前期下发的《关于立即开展全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和消防安全攻坚治理的通知》等安全工作部署,再次对所管理、管辖、服务的部位或区域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强化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治理,努力做到隐患“清零”。对假期内停止使用的爆炸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学试剂、化学废弃物,要督促所属实验室入库存放,对停用的部位或场所,要预先安排好断水、断电、断气、封门、关窗措施,并落实值班巡查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责任,确保安全风险和隐患能够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

假期内,各单位还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巡查,确保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能够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遇有雨雪天气时,要及时做好积雪清除、房屋安全状态排查和供电、供气、供暖设施的安全防护,防止积雪、冰冻造成的建筑物倒塌而引发伤害事件和因积雪结冰造成的人身伤害。

三、从严重点部位管控,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春节法定节假日内,禁止开展易燃易爆实验。寒假假期实施的易燃易爆实验、试制和各类实验项目,所在单位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审查试验项目、场所条件、保障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要落实专人检查、巡查,确保实验人员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员工参与的实验有指导教师在场监护。

员工公寓、教学楼、生活服务中心等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要加强公共安全设施、电梯、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落实日常及夜间安全巡查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假期在校员工的安全管理,关注其生活、学习、勤工俭学和校内外活动安全。护林防火责任管理单位,要增加护林防火力量,加大巡查力度,防范山林火灾。

四、加强值班巡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寒假假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安全动态,及时协调处理不良事端,但不得安排员工单独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值守、勤于巡查,掌握本单位值班工作总体安排以及主要负责同志、带班负责同志去向和联系方式,熟知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如遇突发事故和紧急事件,事发单位须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瞒报、迟报和漏报。

春节寒假是安全工作的薄弱期和关键期,各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将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切实推动防范措施落实落细,筑牢安全事故防线。如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及时而引发事态扩大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安全保卫部

2024年1月12日